关于规范教辅材料征订致家长一封信
尊敬的家长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的相关规定,规范征订流程,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,同时保障教育教学质量,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基础教育“规范管理年”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闽教基 [2024] 17号)《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〈福建省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管理政策知晓卡〉的通知》(闽教办基〔2025〕15号)文件精神,排查学校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工作是否规范,维护良好教育形象,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,现将我校教辅材料征订管理相关工作说明如下:
一、严格执行教辅收费公示制度。所有教辅材料费用均公开透明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确保家长知情权。
二、严格遵循教育主管部门规定,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原则,不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。
三、严禁违规收费行为。任何部门、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进入学校宣传、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类产品,从中牟取利益。
四、不自编自印盈利性教辅材料和学习资料,不指定购买教辅材料,摊派收取资料费用或通过课堂讲授、布置作业、家长委员会代办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;不引导、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。
五、对违反教辅材料管理规定的教师,师德考核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并按照上级部门规定,严肃处理。
六、学校成立教辅材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,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育人环境,向您公布举报和监督电话:0596 2030356。
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!教育公平是孩子成长的基石,让我们并肩同行,共同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,全方位守护他们健康成长。
福建省漳州市第二中学
2025年8月25日